根據《農業部辦公廳、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〈2018—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〉的通知》(農辦財〔2018〕13號)和《廣西2018—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》(桂農機辦〔2018〕95號)等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文件要求,編制了《廣西2018—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第二批)》,共19個品目,現予以公示。公示期為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(5個工作日)。
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,可在公示期內通過書面形式(傳真)向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機化管理處、自治區農機中心監督管理處反映。所反映的內容必須真實客觀、實事求是,并說明理由;反映人須署真實姓名、單位(住址)及聯系方式,屬于單位的需加蓋單位公章。聯系電話: